朋友用我的户名贷款后失联,这样银行要负责任吗?这样算借户货款吗?他也是挡保人之一,他失联,银行就

以不起诉他吗?

第一,是不是你本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并亲自到场签字?还是你朋友带你的身份证在银行贷款的,你本人未到场也未签字。如果你又亲自到场也签字向银行申请了贷款,贷下来款是给你朋友用了,那你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后一种情况,你不要承担任何责任,是银行要负责任的。
第二,你朋友向银行借款有无抵押?是用你的财产作抵押还是你朋友的?如果是用你的财产作抵押,你朋友是保证担保人,银行依法收贷时会先处置你的财产,不足部份再向你朋友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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