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只要退休以后随时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扩展资料
一、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退休后多久可领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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