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福利费时候,需要过一下“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吗?

如题所述

  1、看这个是什么期间的费用和发放的时间,如果是本月的费用在下月发放就要先计提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下月发放时直接冲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使当月的费用计算在当月里。
  2、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指企业从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比如职工的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以及职工集体福利的,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核算。企业在支付上述各项费用时,应付福利费即减少。
  3、关于此科目的会计处理要点一:取消了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要求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的有关规定,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取消了原制度按工资总额14%的规定,对于“应付福利费”,明确指出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除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费用,由企业自主决定提取福利费或是据实列支。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提取后使用的方法,但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年末,如果当年提取的福利费大于支用数的,应予冲回,反之应当补提,同时修订次年度福利费的提取比例;也可以按福利费实际发生额据实列支,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应作纳税调整,对于企业原有的福利费余额,无需进行调整,可继续使用,在首次执行日后的第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先将以前年度结余的应付福利费进行抵扣,直至账户余额清零。
  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后的《财务通则》,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主权。这意味着将对企业财务状况中的流动负债、存货成本和经营成果中的期间费用等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会计处理上,取消了原来的“应付福利费”一级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核算职工福利费。发生的福利费按照计算对象列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例1: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职工福利费如下:直接生产人员为3000元,车间管理人员为500元,办公室人员为600元,销售人员为1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3000
  制造费用500
  管理费用600
  销售费用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5100
  要点二:明确规范了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由于职工福利性质费用支用得越多,可在国家与股东之间分配的利益就越少,所以需要一定的配套政策,来规范职工福利性质费用的开支范围。
  新《企业财务通则》(2006)中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购买住房、支付物业费等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此外,对于惠及全部或部分职工的一些福利性费用,如职工旅游费、节日慰问费、职工困难补助等,由于是用于职工个人,所以也是禁止企业承担的。
  这些规定有助于杜绝公款私用、以权谋私的现象,避免因个别人不当行为危及企业、国家和股东利益,而不是真正降低职工收入水平。企业可以通过适当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方式,将暗补变为明补。
  要点三:对非货币性福利支出作出新的规定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当分情况处理:
  1.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或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确认收入并计算相关税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用作非货币性福利的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将企业拥有的住房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要点四:规范了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可能发生的补偿,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1)企业已经制订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例2:将满足辞退条件的车间员工的辞退补偿费用5万元作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5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50000
  当上述职工薪酬以银行存款或现金实际支付时,冲回预计负债: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16

福利费不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一般不符合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发生的福利费支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13-10-20
对,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并补提一笔冲平。企业支付的所有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费用都要通过这个科目来核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0-20
付福利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月末计提: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以上这样做看着更清晰 企业所得税清缴汇算时更明了 当然 直接进管理费用也允许
第4个回答  2013-10-20
直接在管理费用中体现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