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做一个高级警察

如题所述

必须首先从基层做起,给你一些晋升的资料,作为参考!
警阶等级的晋升
草案除了规定警阶等级随着职务的升降而作相应的升降外,还规定四级警司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阶的幅度内,按照一定的年限和条件实行考核晋升。晋升的年限,根据不同的警阶等级,分别规定为2年和3年两个档次。晋升的条件,根据对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规定了3条: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胜任本职工作;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这里规定的晋升年限和条件,是表明人民警察在每个警阶等级上所必须具备的工作经历和基本素质,年限已满者,如果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阶的幅度之内,经过考核德才表现符合规定条件的,就可以按时晋升,否则就不能晋升,这实际上包含了补缺晋升和功绩晋升的双重因素。对于三级警司以上的人民警察,考虑到担任较高领导职务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而且领导职数有限,不可能按时逐级晋升,必须缺一晋一,优中选优。因此草案规定,根据他们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择优选升。对警正升为警司,警司升为警监的,还应先到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接受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晋升。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每个人民警察警阶的晋升,必须限制在按其职务等级编制的警阶等级范围之内。作这样的规定,既能使警阶与职务的对应关系保持平衡,控制各个等级人民警察的适当比例,又能保证其政治、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批准授予警阶的权限
警阶制度不同于通常的人事管理制度。世界各国除了警察首脑的警衔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批准授予外,其他警官的警衔均由警察机关首长批准授予,并由警方自行负责管理日常的警衔工作。由于警衔不仅是表明警官等级的高低,而且是国家给予警官的荣誉,因此,批准授予警衔的权限一般都高于任免警官职务的权限。鉴于我国人民警察人数较多,且又实行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体制,因此参照国外的通行做法,草案规定警监的警阶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警司的警阶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正职首长批准授予,警正和警员的警阶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人事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正职首长批准授予。授予司法警察警阶的批准权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相应规定。
警阶工作的主管机关
警阶制度是管理和建设人民警察队伍的一项根本制度。根据我国国家体制和现行法律,并参照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应由公安部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地方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据此,草案第六条规定:“公安部主管人民警察警阶工作”。当然,由公安部主管警阶工作,并不是也不可能由公安部包揽一切,而是在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政策标准的前提下,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头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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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4
现在进入公安系统的途径有:

1,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公安机关
2,部队干部转业,进入公安机关
3,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警学院,湖北警官学院等一些毕业有分配的警察院校!注意:现在很多警察院校不包分配~以上这几个也要参加公务员考试,但是是在学校参加,相比较进入公安机关比较简单!

我国警察分为很多``大类有公安警察,司法警察,国家安全警察. 其中公安警察含,交通警察,消防警察(武警兵役制),边防警察,外事警察,刑事警察,治安警察,禁毒警察,网络警察,户籍警察等. 司法警察包括:监狱警察,劳教警察,检察院警察,法院法警. 国家安全机关属于保密机关,具体警察分工不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14
高级警察是没有警衔的。
想做高级警衔的警察,请不要忘了,你只不过是一个没穿警服的市民。你只是履行了你当警察的权限和义务。你不是市民的、、、、、、、
第3个回答  2013-10-14
坚持一个信念: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