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还需帮对方偿还债务

如题所述

如果不愿意承担,就要证明这些债务没有用作家庭生产生活,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推荐阅读:  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案例  本案的焦点是离婚后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先行清偿后,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本案中,债权人向王强主张权利,要求王强清偿债务。而王强与孙娜协议离婚后,王强先行对债权人履行了给付义务。为此,王强基于夫妻关系期间的共同债权、债务确认书中的约定,向孙娜行使追偿权,要求其承担一半的共同债务,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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