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偿还义务吗?

如题所述

问:唐律师,我与王某(男)、李某(女)均为高中同学,他们后来结婚。王某是公务员,李某原来是工人,后辞职做生意,刚做生意时向我借款10万元。王某一直没有参与李某的经营,但李某的经营收入大部分用于家庭消费。李某后因车祸去世,我因为急需用钱,向王某要求还款,但他以自己不是借款人,借款人是李某为由拒绝。请问,王某有义务偿还债务吗? 小张唐建东律师解答:李某虽然独自做生意,但其经营收入大部分用于家庭消费,按照现有规定,因此所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王某有义务以此偿还债务,王某拒不还钱是错误的。你可以向其阐述法律规定,要求其还款,他仍然拒绝,你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支持你的。唐建东,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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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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