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一处房产出租时只有一个人签名法律承认吗?签的名字不是房产证得名字

如题所述

共有房产出租是只有一人签名是需要另一方不在场者进行授权,《授权书》授权一人代表两人行使签字的权力并视作是两人对合同的肯定,因为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出租合同上只有一方:

1、有证据证明当初签合同时,另一方知情且默认同意。则合同有效。

2、无证据证明另一方知情且默认同意,则合同无效。损失则由签字的赔偿。

按法律规定,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出租时应有夫妻双方签字合同才有效,但现实中一般由夫或妻一方签字,不起纠纷就可以,如果起纠纷,合同可能无效。

扩展资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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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8
有效的。你们两人协商同意就可以了。取得收益是正常的。不是违法行为、如果你要严谨些的话就由房产证上签名的那人来负责签订出租的协议就可以了。 是夫妻共有财产的。所以最好的话都是双方同意的。如果你们都没有协商好的话,那么就不要租出去嘛。如果租出去的话不是无效,如果真的要追究起来就很难说了。
第2个回答  2013-10-28
出租房子时夫妻有一人签字是可以的,它与出售时不同。但签的名字应该与房产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