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0-27
分析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历史唯心主义法学的区别。 答:在几千年的人类思想史上,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一直是各个时代的思想家们所着重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但是,在马克思之前,人们总是力图从所谓宇宙理想、上帝一直、人类理性、绝对精神或民族精神出发去说明这一现象。针对这种历史唯心主义的错误方法,马克思和恩格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法的关系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历史上出现的一切法律制度,必须与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联系在一起,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希望对你有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