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的新安全观的核心互信、互利、平等、协作。
由于长期以来从属于“国际政治学”或“国际关系学”的“安全研究”把“国家”作为安全的唯一主体,因而现在人们说到“安全观”时所指的通常都是“国家安全观”。因此,所谓的“新安全观”指是也就是“新的国家安全观”,“非传统安全观”基本上也就是指“非传统的国家安全观”。
当然,由于人们在“冷战”结束前后对“安全主体”认识的扩展,“安全观”现成不能说是完全等同于“国家安全观”,因为现在人们开始关注以国际区域为主体的“地区安全”问题,开始关注“人类安全”问题,甚至开始关注“个人安全”和“国民安全”问题。
与“旧国家安全观”一样,“新国家安全观”也不是一个具有统一思想体系甚至不是一个具有相同观点的国家安全观,而是对新近时期出现的各种国家安全观的总称,主要指在冷战末期或冷战结束后新近出现或者受到重视和广泛关注的各种国家安全观。
1993年,一直力图推动共同安全的澳大利亚政府,在其提出的建立类似赫尔辛基的安全协调机制的倡议受挫后,于1993年在新加坡召开的东盟与对话国会议及后来召开的联合国大会上,开始引用合作安全概念。此时的澳大利亚政府认为,与共同安全相比,合作安全强调循序渐进原则,因而更为实际,更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