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产品应怎样处理?

年三十我无意间购买了价值9.5元的营养快线,存有发票,刚刚打开喝过一杯之后,发现他是在2008年10月19日就过期的。请问销售商应承担什么责任?

  为了避免这批产品流入市场,该局执法人员下达了登记封存决定书,进行了异地封存。在对该案的后续处理中,对该情况应当如何准确定性和查处,在执法人员中出现了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规定,这批超期产品作为成品存放于库房内,应当视其为销售产品,该企业为销售不合格产品一方,应当按规定处以停止销售,没收该批产品并处以罚款。

  第二种意见认为:此批产品虽然是存放于库房之内,但是现有的证据并不足以显示其是作为商品进行销售的,同时企业负责人解释,由于资金问题,生产车间已长时间停产,此批次产品并未用作销售,所以产品是否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规定,有待商榷。

  第三种意见认为:此批产品超出保质期,适用于《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八条,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停止销售,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销售,并按其结果分别比对第三条、第七条进行处理。

  第四种意见认为:此类情况适用于责令改正,将企业库房内的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进行封存,并进行督促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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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4
我以前买了过期的东西都是给同学吃的,现在给老师吃,谁让那货贪吃呢,一般超市没过期的东西,小卖铺不会给你换的
第2个回答  2018-11-11
将所有的不合格产品成本转入“营业外支出”。所谓营业外,即非正常、日常中经常出现的行为。在该科目反映,也提醒管理者注意该过期行为是不正常的,需要今后进行规范和控制的。
第3个回答  2019-02-14
赔你一瓶新的 ,并向你道歉。如果态度恶劣的话可以投诉他。
第4个回答  2013-10-21
应该,你可以去找相关的销售商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