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如何办理接转手续

如题所述

(一)办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二)办理程序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向所在党(工)委出具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若设总支的党委要以支部�0�2�0�2 总支(党委)�0�2党(工)委的程序进行,以下相同。)2、党员持支部出具的介绍信到所在党(工)委;党(工)委核实后,分三种情况办理。(1)本党(工)委所属支部之间接转的:向转入支部出具介绍信;党员凭党(工)委介绍信到接收支部报到。(2)本市内跨党(工)委接转的: 第一步,党员持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核实后,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转入支部所在党(工)委的介绍信。 第二步,党员持市委组织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转入支部所在党(工)委办理从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第三步,党员持转入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到转入支部报到。 (3)跨本市范围接转的(以转出为例):第一步,向本市市委组织部出具介绍信。第二步,党员持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核实后,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本市以外相应有接转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第三步,党员持市委组织部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接转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到转入党(工)委的介绍信。第四步,党员持市外有接转权限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的介绍信,到转入支部所在党(工)委办理从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第五步,党员持转入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到转入支部报到。3、外地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本市的,具体手续办理程序与从本市转出市外相反。(三)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随到随办。(四)办理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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