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母亲再婚,孩子可改随继父姓氏吗?

我女儿生于2005年11月20日,儿子生于2006年10月28日,他于2006年8月份外出打工至今未归,法院于2009年判决离婚,今年我又再婚,想把孩子改随继父姓氏,现在有司法所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村大队证明,户籍室非让派出所所长签名,才同意改名,派出所所长又说必须有孩子生父同意才可以,他又失踪多年至今未归,我该怎么办?孩子下学期就要入学生档案了,她们对自己的身世一点儿都不知道,我不想她们受到伤害

孩子完全可以改随继你姓氏。

    孩子尚不满16周岁,此时,按户口的规定,是可以变更姓名的,你是孩子的监护人,完全有权利申请姓名变更。

    派出所所长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没有相关规定支持他的说法,他只是怕以后孩子的生父来找麻烦而已。

    当然,不过派出所所长这一关是不行的。所以,采取曲线的方式,首先把孩子的姓改成你的姓,这个派出所不会有疑义,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他要是不给改就投诉他; 之后再把孩子的姓改成继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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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7
按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姓氏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另外改姓的一般只以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人姓氏出现。建议改随您姓吧(即随母姓氏),这样子办理变更姓氏手续上可能容易些。 参考现行“婚姻法”关于姓氏的条款规定。
第2个回答  2015-08-25
如果生父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可以改随继父姓氏!
第3个回答  2013-10-17
可以啊,我有一个朋友的弟弟就是这样,不过须要办些手续。
第4个回答  2013-10-17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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