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事业单位档案和合同问题

您好,我在百度知道看到你回答事业单位档案问题非常专业,现在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您,我只有15分全给你吧。忘赐教
2013年9月1日,我被黑龙江某县通过引进人才方式引进至该县一个事业单位工作,有事业编制,我的档案转到了该县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局那个办公室),人事局给我事业单位合同和工资审批单和干部履历表让我去工作的事业单位盖章,然后填写好交还给人事局。现在我得知在9月1日前参加的外省的一个事业单位考试成绩出来了,外省的事业单位决定录用我,但还没有开始调档案(公开招考的),我想去外省事业单位工作。请问,我手里的黑龙江该县的事业单位合同,和干部履历表和工资审批单还用交还给该县人事局吗??我该如何处理这些东西才能不影响我去外省事业单位录用,万分感谢。

如果你想去外省那个单位,你可以先不交这边的东西(如果不在这呆,那些东西也不是很重要),也先不要和单位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先拖一拖,说有其他的事情没处理完。等那边的手续办得差不多(比如说体检,政审都过关),然后给这边的单位说不来这里上班了。一般在政审前需要调档案,让那边的人事局开具调档函,把档案调去过就行。
在这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方面:1、不要和这边的单位和人事局把关系搞坏,因为从道理上来说,人家人才引进,你也来了,然后你又反悔了,虽然也不算什么,但总觉着不是很好。2、如果要走,就态度坚决(注意不是态度蛮横),不要拖泥带水。3、在那边也要经过体检和政审,所以最好不要出什么差错。祝你好运!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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