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百度知道看到你回答事业单位档案问题非常专业,现在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您,我只有15分全给你吧。忘赐教
2013年9月1日,我被黑龙江某县通过引进人才方式引进至该县一个事业单位工作,有事业编制,我的档案转到了该县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局那个办公室),人事局给我事业单位合同和工资审批单和干部履历表让我去工作的事业单位盖章,然后填写好交还给人事局。现在我得知在9月1日前参加的外省的一个事业单位考试成绩出来了,外省的事业单位决定录用我,但还没有开始调档案(公开招考的),我想去外省事业单位工作。请问,我手里的黑龙江该县的事业单位合同,和干部履历表和工资审批单还用交还给该县人事局吗??我该如何处理这些东西才能不影响我去外省事业单位录用,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