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0-10
不可以随便搜身,但在执行公务时,可以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为了收集违法行为的证据,办案人员依法可以对违法嫌疑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第六十六条“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检查时,应当尊重被检查人的人格,不得以有损人格尊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违法嫌疑人检查应当由两名与被检查人同性别的人民警察进行”规定,警察是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的,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如果没有开具证明文件,但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具体的法律依据在具体规定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3个回答 2013-10-14
一般是不行,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比如被怀疑是恐怖分子或是嫌疑犯,当然那也是要有确实把握的情况下,哪个警察愿意被投诉,几次下来还不得丢饭碗?
第4个回答 2013-10-14
警察搜身不需要搜查证,只要出示工作证即可,只有搜查居民住宅才需要搜查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