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于民间借贷还款规则

2003年8月我单位(企业)借个人一万元,年利率24%
于2005年8月还款四千元,没有说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
我觉得我单位现在欠其本金应为六千元,但其认为还的四千元为利息,认为我单位还欠其本金一万元,因此起了争执,望有关人士给予帮助
利息必需一年还一次吗?

利息应该一年归还一次。当然究竟你们归还是是利息或是本金要看有关证据的情况。
由于你们约定的利息较高,建议此案不妨诉讼。
参考:合同法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
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
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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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第2个回答  2008-07-22
年利率24%可以认为是高利贷了。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法院判下来的利率肯定要低很多
第3个回答  2012-03-19
是的,如果不一年还一次利息,那么第一年的利息是两千四百元,第二年应这样计算:利息等于【本金加第一年利息 】乘24%;第一年加第二年等于5376元。你单位现在欠其本金及剩余利息共计一万一千三百七十六元。
第4个回答  2008-07-22
利息太高了吧。最好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