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待遇究竟合理吗?今后发展趋势会如何...

如题所述

待遇不合理,一方面绝大部分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太低,晋升无望,而少数领导工资过高,权柄过重,滋生腐败,容易造成不正之风。另一方面区域待遇差别太大,发达地区与西部贫困地区待遇相差巨大,同一省市不同地区待遇也不一样,诸多开发区、经济区待遇极高,财政不好的区县甚至连基本的福利保障都没有。
至于今后发展趋势,肯定是透明、趋同,将各种差距逐步缩小,中央将财权逐步收回,地方财政萎缩,更加依赖中央财政,包括公务员工资。
至于事业单位,情况更加复杂,以后事业单位会改革,有行政职能的划归机关,纯公益性的保留编制和财政拨款,有营利性质的视情况保留编制变成国企或直接推向市场自生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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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03
1. 比较客观的说,待遇体现在我的每一个答案都不绝对,因为在这个国家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机构的情况真的是很不一样的,公务员待遇就是一个方面。实际上,在中国不同的部门公务员待遇大相径庭,所以一些待遇差的衙门才会闹事(也因此有了所谓的“阳光工资”这种平均主义);而即便在同一个部门,实际待遇的差距也是相当巨大的;不同地区的同一部门,差距也很大。
2.根据国务院转发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工作任务,胡颖廉就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方向表示,此次改革的重点应是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具体做法有两点:
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基层公务员更是上情下达的关键环节”,胡颖廉认为,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能够有效解决地区差别不合理的问题。现实中,省与省之间最高和最低津补贴相差可达3至4倍,同一省内不同地区也存在差距,不仅挫伤了积极性,也直接影响行政效率。
其次,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就需要在“升官”的狭窄路径之外,拓宽“职级”这条路。这方面深圳走在全国前列。作为人社部批准的全国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试点,深圳于2007年和2009年分两批招聘了53名聘任制公务员。2010年1月1日起深圳规定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同时开始正式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类,并为后两类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工资待遇不再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将延续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导向,更加注重公平正义,而且注重从制度设计上找寻出路。”胡颖廉如是表达对未来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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