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进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如题所述

  第一道坎是A股市场的“心头大患”—政策市,相关部分对A股市场一直秉承着牛市强监管、熊市弱监管的法则,殊不知这实则是与法规监管的目的相违背的。过多的行政干预不仅会破坏市场运行机制,还致使中国证券市场难以形成自身发展规律,而具体到注册制改革,我们就有必要担心,我国A股特有的“政策市”逻辑,未来是否会延续到注册制改革之中,亦即是牛市时强化事关注册制的配套法规,熊市时则弱化事关注册制改革的配套法规。
  第二道坎是退市制度的落实不严,以“云南绿大地”为例,这其实就是监管部门心慈手软之下酿成的悲剧,在2011年3月证监会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本已对绿大地发出了退市风险警示,但在2012年9月又对绿大地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这致使*ST大地这等垃圾股依旧活跃在A股市场。A股市场退市制度的落实不严,不仅难以使A股市场尽早形成有进有出的流动机制,更会大幅弱化注册制改革的预期成效。此外,退市制度与破产清算无法完美配合,不少烂尾企业在被判退市的有期徒刑之后,还奢望重回三板,这也为不少投资者营造了一种“乌鸦终变凤凰”的幻景,这同样也将弱化注册制改革的预期成效。
  第三道坎是配套的司法制度不能及时跟进,证监会主席肖钢曾公开承认证监会向司法部门移交的案件中有一半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注册制的目的本身是为了弱化行政审批、强化信息披露。但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司法制度配套,不仅无法保障公众投资者的权益,还为不法造假者滋生了犯罪的环境。从去年10月“五粮液投资者维权案”的结局来看,不完善的司法制度,不但加长了讼诉周期,还直接增加了投资者的诉讼成本。这个早在2009年就立案的案件,直至2011年5月才对其下发决定书,耗时长达2年以至于过了最佳时效,其间的利益裹挟我们不得而知,面对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结果,司法部门和监管部门不得不反思为何使得股民的维权之路如此艰辛。
  之于当下而言,注册制改革虽已加速到来,但针对A股的“政策市”逻辑、缺乏强化落实的退市制度,以及司法制度的配套等方面,证监会以及相关部门似乎还没有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而若想注册制改革能实现其本身的意义,将信息披露的优势发挥到最大,这三道坎无论如何都要迈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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