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今年61周岁,前些天在菜市场上因很小的口角被一名男子(精神正常)殴打一顿(头破血流,现仍住院治疗),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该案已报当地派出所立案,并于今天在派出所进行了一次民事调解,但对方认错态度极差,而且连医药费(15000元左右)也不想赔偿,甚至派出所里的办案人员似乎也被他们收买,调解过程中都偏袒对方,对此我们极端愤怒,当场我们连调解协议书也没签名就回来了。在此,我们想通常正当的法律途径来惩罚他并索回赔偿。请问各位律师达人:
1)如果民事调解不成,对方是否将马上会被治安拘留15天,还将受什么处罚吗?
2)我们现在打算向法院诉讼对方,那么应当按怎样的程序进行,请大家告知大致的民事诉讼程序?需要请律师吗?诉讼费大概要多少,谁出?
3)目前我们手上有法医鉴定结果及医院里的所有资料,还有一件被打的血衣,但是因为当场我们没有报案,可能现在的物证很难找到。是否需要找旁证,请问我们的胜率高吗?
盼复心切,请各位律师达人尽最快时间回复上述问题,十分感谢您的精心回答!
1)如果派出所里第一次调解不成,派出所是否一定要征求我们是否需要进行二次调解,然后再对方做出处罚?派出所对肇事者做处罚决定是否必须得通知受害方。
2)若公安机关不作为,我们该如何起诉他们?
3)如果我们胜诉,法院判决下来后,那些赔偿费用我们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4)判决下来后,若对方拒不付赔偿我们,他会有什么后果,我们又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