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协议签订后,还可以再追讨补偿金差额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离职补偿协议,但协议中并未明确双方不再有争议,这样劳动者可以再追讨补偿金差额吗?

第1个回答  2021-03-12

离职时,签订了自愿放弃协议书后,还能再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吗

第2个回答  2021-01-24

第3个回答  2014-12-29
  只要你们赔偿的金额不低于以下规定,那么劳动者再上诉,都不可能有在高的补偿,除非他在工作中受伤残的,那么要提高赔偿标准,但是要以医院体检鉴定为赔偿依据的。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追问

1.不是工伤,只是双方协议离职(实是公司想迫人走先提出,当然未在协议下说明)。
2.就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按法应补18个月,但协议只是10个月。
3.且有录音证明是用人单位提出只给10个月补偿,并有威迫的说话。
4.协议中并未明确双方不再有争议。
按以上,劳动者追讨补偿金法定差额成功率高吗?
请高人帮指点,多谢。

追答

有劳动合同,就反映到劳动局。或者上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