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洗钱,什么是反洗钱?

现在台湾这事闹的正火,可是搞不懂洗钱什么意思

1、洗钱是指犯罪分子通过一系列金融帐户转移非法资金,以便掩盖资金的来源、拥有者的身份,或是使用资金的最终目的。需要“清洗”的非法钱财一般都可能与恐怖主义、毒品交易或是集团犯罪有关。

2、反洗钱(Anti-Money-Laundering ),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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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洗钱方式:

1、现金走私。在许多的国家并未建立现金交易报告制度,所以将犯罪收益通过走私带入这类国家,然后存入银行,是洗钱的重要方式,这也是各国严格限制出入境现金携带量的重要原因之一。 

2、将大额现金分散存入银行、构建存款。这种方法也叫化整为零,是将大笔资金分散成小额存款,以免引起怀疑。一些国家建立了严格的现金交易报告制度,对于超过限额的现金交易,银行必须向反洗钱情报部门报告。所以洗钱分子往往将大额现金拆分成低于报告标准的金额分散存入银行,逃避监管。 

3、利用现金密集行业。越来越多的洗钱者利用现金密集行业进行洗钱,他们以赌场、娱乐场所、酒吧、金银首饰店作掩护,通过虚假的交易将犯罪收益宣布为经营的合法收入。  

4、直接购置各种动产或不动产。直接购买房产、高价值的交通工具、古玩、艺术品以及各种金融证券等,然后在转卖中套取现金存入银行,逐渐演变成合法的货币资金。 

5、利用证券业和保险业洗钱、无记名债券或期货。由于证券业交易资金量巨大,金融工具和交易品种繁多而且复杂,全球资本市场已经形成,这都为洗钱提供了最好的掩护,所以许多的洗钱犯罪是通过包括股票、债券、期货在内的证券交易形式进行的。还有许多的洗钱者在保险市场购买高额保险,然后再将保费以退费、退保等合法形式回到罪犯手中,以掩盖犯罪收入的真实来源。 

6、利用离岸金融中心、银行保密天堂等国家和地区对个人资产过度的保密措施。在某些国家和地区,要么允许成立匿名公司,要么对个人资产有着过度的保密措施,使得犯罪收入进入这些地区后,真实来源很容易被隐藏。  

7、开展显失公平的进出口贸易,甚至注册皮包公司,开展虚拟交易。通过开展一些与标的极不相称的进出口贸易,实现洗钱的目的,或者是以皮包公司伪造的经营业绩,把犯罪收入变成合法的经营收入,这也是犯罪分子常用的手段。

8、先捞后洗。一些贪官在位时拼命捞钱,捞了就办企业、开公司。这种洗钱的方式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们下海后,一般都没有“呛水”。他们与有些唯恐露富的私人老板不同,无论是办企业还是炒股、期货,不管实际上是赚了还是赔了,一般都会宣传自己“大发特发”,惟恐别人不知道自己赚了钱,因为他们要给自己到手的黑钱找个“说法”。  

9、边捞边洗。自己捞钱亲属经商,这种方式比较普遍,贪官自己利用手中的权力拼命捞钱,亲属则下海开娱乐场所、餐厅,办企业。如果不是与贪官本人非常熟悉,对贪官与其亲属的关系是不可能知道的,因而洗钱就显得更容易,案发的可能性就更小些。  

10、连捞带洗。别人公司自己掌权。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但由别人代理,企业表面上是别人的,但大权由自己掌握。这样既可以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自己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  

11、转移境外。目前最普遍的洗钱方式是将黑钱转移出去,或在境外收取赃款并洗白。一种是非贸易方式,一些领导干部把子女送到国外,用支付教育费、保险费、佣金等方式套购外汇,再汇到境外。另一种是贸易方式,高报进口,低报出口。

12、贿赂金融高官将黑钱汇往境外。一般为*、贩毒犯罪集团贿赂金融高官放松对资金结算的审查和管理,将黑钱转移出境。如2001年香港廉政公署捣毁了香港最大的跨境洗钱集团,洗钱金额高达500亿港元。

13、利用合法的金融体系洗钱。不法分子通过银行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清洗赃款,特别是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使用假身份证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用于转移和藏匿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14、利用互联网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把黑钱洗“白”。  

15、通过投资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兴建宾馆,开设公司,购买商品房,投资房地产等方式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  

16、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犯罪嫌疑人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贸易单据等方式跨境转移赃款。  

17、旅行支票:海关会对于通关者携带的现金要求申报,未申报者超过限制者没收,但不会对携带旅行支票者做金额的限制,重点在于无背书转让给第三者,因为支票被存入银行兑现,最终会回到原发票人的手中。  

18、在赌场以代币间接兑换:在赌场中兑换成代币,再将代币直接交付给洗钱的受益人。再由他去将代币兑换回现金(通常需要 5% 左右的手续费),在外可声称在赌场内赌赢的。这样可以避免透过纸钞上的编号直接追查到洗钱的受益人。常用于各国可将代币兑换回现金的职业赌场。  

19、古董珠宝或具价值收藏品、高价中古精品 利用低买高卖的假买卖,将钱以合法的交易方式,洗到目的帐号。此方式亦常用于收贿的收钱方式;或购买具价值的古董珠宝或收藏品,再讹称为自家收藏品在市场上放售,一般会购买没有记号的物品如文物、邮票或历史悠久的名厂乐器。或私下购买多部名车,中古私人飞机,珠宝名牌等高价值物转售。  

20、基金会:不肖政客,成立基金会,假捐赠给基金会,诱骗企业捐款,再掏空。企业或财团,利用假捐赠给自己能掌控的基金会,左手搬钱到右手,逃漏所得税。政客或企业利用赈灾名义募款,可是募到的善款私自挪用,或用各种名目扣住善款于私人户头。在跨国洗钱活动中,以各地不同慈善名义的基金会中互相转换款额。 

21、跨国多次转汇与结清旧帐户:利用转汇的相关单据有保存期限的漏洞。  直接跨国搬运:利用专机或具有海关免验的身份者,直接把钱搬到外国,常用100美元的纸钞方式运送。  

22、人头帐户:由于最怕黑吃黑,怕人头到银行声称存摺与提款卡与印章丢失,另行申请新的存摺与提款卡并变更印鉴,进行盗领。所以通常用于人头本身所不知的外国开户。  

23、外币活存帐户:使用多次小额存款的方式存入,再到外国提领外币。俗称“蚂蚁搬砖”,常配合“人头帐户”使用。  

24、跨国交易:常见于无实体商品的产业。利用交易金额造假灌水的方式,先透过合法的方式将金钱汇往外国掮客的帐户,再通过外国帐户分钱,分清原本的交易金额、掮客的佣金与原本要洗出去的钱。

25、地下汇兑:常见于不肖的卖珠宝金饰的银楼。除了非法兑换外币以外,甚至可将现金兑换为外国的无记名与背书的支票,供客户至外国的帐户存入。  

26、跨国企业的资金调度:常见于金融业,银行或保险业等,常以大批的现金纸钞进行跨国搬运。例如以麻绳捆绑、纸箱方式搬运。  

27、人头炒楼:使用人头购买房地产,向承包商或开发商以市价五至七折买入,以现金支付。然后在短期内快速脱手(例如预售屋在交屋前),获利约50%-100%。  

28、假借贷:常用于收贿或贪污。收钱的人持有对方开立的远期兑现的本票或支票。即使被查到这张本票或支票,可声称为借贷关系。等风头过了或不在其位,没有明显的对价关系时,再把本票或支票转手给第三者,或是扎进银行兑现。或是贪污被抓包的人说要还钱,但开立本票或支票,只要没有兑现就没有真正的还钱。  

29、伪币或伪钞:将伪币或伪钞,通过多次小金额消费行为,或是利用自动贩卖机找零行为,或是纸钞兑换成硬币的机器。将伪币或伪钞洗成真钱。黑道:购入价值的毒品贩毒、地下枪械等。将赃款转嫁给他人  

30、百货公司的礼券:具有高度的流通性,但由于具有不易兑换回现金的特性,故需有一定的人脉,才方便消化礼券。例如转卖给各公司的员工福利机构,将礼券做为其各公司员工的节假日奖金方式发放。

参考资料:洗钱(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_百度百科  反洗钱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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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8
洗钱是指犯罪分子通过一系列金融帐户转移非法资金,以便掩盖资金的来源、拥有者的身份,或是使用资金的最终目的.需要“清洗”的非法钱财一般都可能与恐怖主义、毒品交易或是集团犯罪有关。  洗钱由英文“money laundering(money-washing)”一词直译而来,其形象的语言表述记载着洗钱一词的发端:20世纪初美国芝加哥以阿里·卡彭等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的一名财务总监购置了一台自动洗衣机,为顾客洗衣物,而后采取鱼目混珠的办法,将洗衣物所得与犯罪所得混杂在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使非法收入和资产披上合法的外衣.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或个人,有五种行为:(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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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0-03

1.洗钱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通过各种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比如,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账户、购买有价证券、转移资金等。

2.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


扩展资料:

洗钱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损害了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机构的信誉,而且对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大地破坏作

反洗钱的制定和实施,对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监控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三是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四是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五是有利于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参考资料:洗钱百度百科

反洗钱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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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10-04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主要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目前,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

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从国际经验来看,洗钱和反洗钱的主要活动都是在金融领域进行的,几乎所有国家都把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置于核心地位,国际社会进行反洗钱的合作也主要是在金融领域。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2013年5月13日,中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当前,反洗钱在中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此次会议透露的信息显示,中国今后一段时间将重点开展国家层面的反洗钱战略设计 。会后发布的信息显示,此次会议重点研究了《完善中国反洗钱体系总体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反洗钱工作将有五方面重点:

1、开展国家层面的反洗钱战略设计;

2、完善反洗钱核心制度建设;

3、建立科学有效的反洗钱工作统计分析体系;

4、完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

5、加强反洗钱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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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的意义

反洗钱的制定和实施,对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监控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三是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四是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五是有利于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立法背景

根据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要求尽快制定《反洗钱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反洗钱法的工作列入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委托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起草。

2004年3月,《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全面启动,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草案)》,于2006年4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分别在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审议,经过三次审议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10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该法于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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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10-03

洗钱(Money Laundering)是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主要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

“洗钱”一词,源于二十世纪初,美国旧金山一家饭店老板发现肮脏的钱币常常会弄脏顾客漂亮的手套,于是就将在饭店流通的钱币放进洗涤剂中清洗——这就是最初的“洗钱”。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目前,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

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从国际经验来看,洗钱和反洗钱的主要活动都是在金融领域进行的,几乎所有国家都把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置于核心地位,国际社会进行反洗钱的合作也主要是在金融领域。

扩展资料

洗钱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损害了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机构的信誉,而且对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大地破坏作用。

一是国内形势的需要。近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大量存在,我国的洗钱问题日渐突出。由于缺乏对洗钱行为的预防监控措施,导致不能及早发现犯罪线索,影响了追查、打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和追缴犯罪所得。政府和社会各界关于加强反洗钱立法、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二是国际形势的需要。洗钱活动具有跨国(境)特性,遏制和打击跨国洗钱活动必须通过规范和协调国内、国际立法,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且我国已经批准加入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等,都明确要求各成员国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

三是实际工作的需要。关于反洗钱活动,在此以前我国虽然缺少一部完整的反洗钱法,但是反洗钱的工作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没有停止过。在追究犯罪方面,如1997年刑法对洗钱犯罪作了明确的规定,并给予严厉的处罚。

在制度健全方面,如《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等规定,都涉及反洗钱的内容,为反洗钱立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但考虑到,我国现行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完整,系统性、协调性差,法律层级和法律效力较低,适用范围较窄等问题,现行反洗钱工作主要依据的是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存款类以外的金融机构、金融业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缺乏有力的约束,影响了反洗钱的力度和效果。

因此,为有效预防监控洗钱活动,及早发现洗钱犯罪线索,打击此类犯罪和追缴犯罪所得,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一部既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又符合我国国情的《反洗钱法》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资料反洗钱_百度百科洗钱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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