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
父亲3年前再婚,今年父亲去世。
他们住的是我父母以前的房子,我母亲离婚时没有要,我父亲再婚时已经有了这个房子,就是说,等于是我父亲的婚前财产。
现在我父亲去世了,继母有个10万的存折,是我爸爸的名字,她说房子是我家的她带不走,但是这10万是她的,一分也不给我。
我问过了别人,好象是说,她应该只有一半(5万),然后我爸爸死了她还能继承我爸爸的那份的一半(2.5万),我就能得到2.5万吗?
怎么个法律规定呢?
是把10万分成2份,5万是我爸爸,5万是她,然后她在和我平分我爸爸的那5万,真的吗?
那我不是很吃亏吗?他们才结婚3年,她一个月收入就1000元工资钱,我爸爸一个月能有4000多收入呢,很明显钱是我爸爸存的,只是和她登记了,就要她占75%吗?她还有一个儿子,我在家也是独子,她儿子也要分我爸爸的钱吗???
如果真是她儿子也分到的话,我不是更冤了吗?
那10万元到我手里,就也就1万多了啊????
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