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拘留最快几天出来

如题所述

刑事拘留最快就是一天就出来了,一般在法律上没有最短时间的规定,正常配合调查是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为嫌疑人刑拘一般情况下是三到七天,情况复杂的,最长为三十七天就会做出决定是否释放。

一、一般刑事拘留最快几天出来
      最快一天就出来了。刑事拘留一般为三天,公安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决定延长到七天。如果有结伙作案、流窜作案等情形,还可以延长到三十天。在三十天之内可以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在七天内做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所以说,刑事拘留最长可以达到三十七天,但没有最短的规定,最短就是一天,抓进去就立马放出来。
      刑事拘留之后就要进行侦查、审查、审判三个阶段。等待三个阶段程序完成后才会出具判决书,没有规定明确的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案件拘留的程序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刑拘的时候公安机关必须要出示拘留证才能带走嫌疑人,并且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就进行审讯是否有问题,一般情况下是三天到七天,如果案情重大,或有流窜作案,那么最长会达三十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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