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用证的有效期,装运期,交单期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信用证的开证日期,以开证行开出的日期而定的——信用证开出的当天即为开证日,信用证的31条款就是开证日期。
(1)开证日期:信用证开立的日期,一般情况下,客户交单的单证文件要在开证日后。
(2)有效期:L/C证的最后效期,过了这天,信用证就失效,信用证上的一切要求或承诺都不具效力,开证人可要求返回开证保证金,开证行也不再担负第一付款人的责任。 
(3)合同签订日期一般早于信用证开立日期。合同是双方开立信用证的一个依据,一般信用证条款是根据合同中约定开立,比如交货日期,成交金额和条件等等。
(4)装运期:即货物必须在装运期内出运,大部分单证文件的签发日期必须在出运日以前,至少是同一日期.比如INV、PL、CO、保险单、检验文件等等,当然装船通知可以晚于出运日,但也须在规定时间内.装运期主要依据客户的生产日期,通常在收到客人信用证后安排生产,那出运日期就是生产周期+单证制作日期。

法律依据
《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第一条 UCP的适用范围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UCP”)乃一套规则,适用于所有在其文本中明确表明受本惯例约束的跟单信用证(下称信用证)(在其可适用的范围内,包括备用信用证)。除非信用证明确修改或排除,本惯例各条文对信用证所有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定义
就本惯例而言:
通知行 指应开证行的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
申请人 指要求开立信用证的一方。
银行工作日 指银行在其履行受本惯例约束的行为的地点通常开业的一天。
受益人 指接受信用证并享受其利益的一方。
相符交单 指与信用证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的交单。
保兑 指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做出的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
保兑行 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
信用证 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承付 指:
a.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款。
b.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
c.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开证行 指应申请人要求或者代表自己开出信用证的银行。
议付 指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其付款人为指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及/或单据的行为。
指定银行 指信用证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如信用证可在任一银行兑用,则任何银行均为指定银行。
交单 指向开证行或指定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的行为,或指按此方式提交的单据。
交单人 指实施交单行为的受益人、银行或其他人。
第四条 信用证与合同
a.就其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开立基础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对此类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因此,银行关于承付、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基于其与开证行或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任何请求或抗辩的影响。
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合同关系。
b.开证行应劝阻申请人试图将基础合同、形式发票等文件作为信用证组成部分的做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