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丈夫有这个权利。
【
法律分析】
关于对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的看法,大多数女性朋友都选择了反对,究其原因,无非有三点:一、当丈夫提出去做亲子鉴定时,妻子感觉受到了侮辱,夫妻之间的信任因此荡然无存,所以很难再继续走下去;二、可能妻子真的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情,因为害怕丈夫知道,所以不敢让丈夫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三、亲子鉴定对孩子的心理是一种摧残,不利其成长。但是亲子鉴定的目的并不单是鉴定亲生一个用途,还有司法用途、寻亲打拐用途。亲子鉴定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在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纠纷、财产继承纠纷、医院产房调错新生儿导致的亲生子认定,以及被拐骗和失散子女的认领这些案件时,都需要用到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是不公开的,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