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菏泽户口,我老公是江苏户口。我们在青岛黄岛买的房子。用我老公自己的名字买的。当时咨询的当地派出所,说如果是贷款买房,山东省内的户口贷款,在还清贷款后可以落3个户口在青岛。现在我老公是外省的,我们还清贷款也不能落户。我们明年生孩子。问题如下:1.孩子出生后是否可以拿出生证明把户口落到房子上?是不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都不可以落?还是即使还清贷款还是不能落户?2.假如孩子出生后户口落到了江苏老家,因为我们在青岛生活,孩子以后在青岛上学的话,那等他以后参加高考的话必须回江苏吗?
作为父母,我是觉得孩子还是换学校对他的成长怕不利。所以我想让孩子在上学的地方高考,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从2014年起,凡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综合考虑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制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段学校升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地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扩展资料:
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市、县,要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教育资源配备,完善教育教学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育经费投入,适当增加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
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确保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经流出地和流入地协商,有条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