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财产多少立案

如题所述

侵占他人财产的立案标准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情况而异,但通常涉及财产价值的一定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都可以构成侵占罪。这里的“数额较大”并没有具体的标准,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侵占的财产价值达到了一定的数额,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侵占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其一般程序为: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提交自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法院会立案并通知自诉人。

送达起诉状副本:法院将自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要求被告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开庭审理: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进行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判决可以是有罪判决、无罪判决或其他裁定。

上诉:如果自诉人或被告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如果判决生效,被告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刑罚的执行、赔偿等。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遵循法院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侵占罪的一般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犯罪对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通常是他人的财物。这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这些财物在侵占之前已经处于行为人的占有或控制之下。

非法占有: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在明知是他人财物的情况下,仍然将其视为自己的财物,并意图永久性地剥夺他人的所有权。

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侵占罪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行为人在被要求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时,拒绝执行。这种拒绝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但无论如何,行为人都表现出了对他人财产权的公然侵犯。

数额要求:侵占罪通常要求侵占的财物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如果侵占的财物价值较小,可能不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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