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十二个月,劳动局批了康复治疗两个月后伤没有好,申请再次康复治疗没有批,

工伤停工留薪十二个月,劳动局批了康复治疗两个月后伤没有好,申请再次康复治疗没有批,从现在到明年六月停工留薪才到期,如果在治疗的费用应不应该公司去,求解,谢谢

工伤职工申请再次康复治疗,未被批准,是因为没有再次康复治疗必要。停工留薪期已满,如果却因伤情未好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当提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等待确认期间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经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按延长的期限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经确认停工留薪期终止的,应当复工。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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