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明证局离婚要带什么资料吗

如题所述

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身份证件:双方离婚时都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2. 结婚证:结婚证是离婚的必备资料,用于证明双方曾经合法结婚。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申请补办。
3. 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草离婚协议书,明确双方离婚的具体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确认。
4. 子女相关证件:如果双方有子女,需要携带子女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5. 财产证明:如果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拥有财产,如房产证、车辆证书等,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文件。
6. 证人证明:有时候,民政局可能要求提供证人证明,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确实存在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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