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牛顿的经典力学中确实有一个重要的定律涉及到具体的力,
那就是万有引力定律。
引力定律不是
突然出现在牛顿的头脑里的。依据了布拉赫的天文观察资料和
开普勒的分析,应用了
牛顿三大定律(公
理)
;牛顿才得出了万有引力定律。或者说,也正是依据了牛顿三大定律(公理)
,牛顿概括了苹果从树
上下落,
月亮围绕地球的运动和行星围绕太阳的运动等,
从而使构筑行星运动的万有引力定律成为可能。
显然,单从公理是不可能给出万有引力定律这样的结果的。因此,为了得到有用的定律的表述,必须具
有观察和实验的信息,具有来自真实世界的知识,而公理正是在这些基础上运行才能体现出它的作用。
例如,为了分析一个物体的运动状态及其变化,首先需要测量或分析该物体受到其他物体产生的引力所
形成的合力的作用,然后应用
第二定律确定物体产生的
加速度的大小和方向,进而得出物体运动的速度
和位移等
不是
如果是的话
牛顿何必要第一定律
如果这一点包含第二定律中,
牛顿为什么要引入第一定律呢?前面已经论证,
第一定律的重点在于
揭示了物体具有固有的属性—惯性,
并隐含着定义绝对
惯性系的前提。
正是在第一定律需要的惯性系中,
一个物体受到净力为零的物体将作
匀速直线运动。但是也可以找到这样的
参考系,在这个参考系中物体
虽然受到的净力为零,物体却并不作匀速直线运动。例如,以一个表面无
摩擦力的旋转的圆盘作为参考
系,对一个木块给以一个冲击力,使它沿着圆盘表面运动。显然,沿圆盘表面方向,物体受到的净力是
零,
但是对圆盘参照系,
这个木块并不作匀速直线运动。
因为圆盘是一个加速参考系,
不是一个惯性系。
当然如果假设地面是惯性系,可以认为它相对于地面惯性系作匀速直线运动,也正是在这个地面惯性系
内才可以判定圆盘作加速运动。因此,
牛顿定律在加速系中是不适用的,必须先有第一定律成立的惯性
系,才有第二定律的成立。第一定律不是第二定律的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