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普通的员工,进厂有半年多,工资是保底3500,按件计算,做超了拿计件工资,做不够拿底薪,进厂没有签合同,买保险这些东西。进厂以来公司也没有正常发工资,第一次发工资压两个月才发,具体时间我也忘了前面4个月都是发现金,今年才打到卡里的,3月23才发一月份工资,4月19号发二月份工资,6月8号同时发三,四两个月的工资。7月19发五月份工资,五月份工资降薪500,,原本都是拿3500,没有任何通知就降500而且还是在前面几个月的,我们去找老板理论,他就说谁说工资只能升不许降的。如果不愿意的写辞工书,走人的就给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我们也没写辞工书,当天就去劳动局,劳动局当天叫我们填了一张表填完交上去我们就回去了,第二天劳动局就来了,上午来一次,我们没有看见,也没有叫我们去谈,下午又去了,我们也看见了,也没有叫我们上去办公室,后面有十来分钟,打了个电话给我说明天几点到哪里谈,后面我们就回去了,再到晚上人事部人给我电话说我要求赔多少,我就说我进厂没有签约任何合同也没有买社保,这样按法律走我不是那我在这公司上班的每个月的双倍工资吗?我说要三分之二,她说不可能,按我的底薪赔我多一个月,我说不肯,她就说那你跟我们律师谈吧。
那个好心人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明天我该不该去谈,如果去谈,结果不用说都知道了,我们一个打工仔,拿什么跟律师谈,谈得过吗?
你好这样我申诉的话我是拿我的底薪还是当地的最低基本工资啊?
追答您好,劳动合同法上的"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工资时,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