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
选调生在基层工作2至3年后,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可以有计划地补充到县以上党政机关。选调生在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不满2年的,不得办理工作调动。参考2020年山东选调生考试公告
1、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定向选调职位新录用人员,录用后一般安排在省、市级机关工作;常规选调职位新录用人员,录用后一般安排在县(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工作,其中通过国家统一
司法考试、取得《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可安排到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工作,
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
设区市市直部门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录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转送的,取消选调资格。
2、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暂不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先统一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其中,省级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录用后安排到村任职1年,之后分别安排到乡镇(街道)和对口的县(市、区)直部门挂职班子成员半年。市级及以下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录用后安排到村任职2年。到村任职期间,履行
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对省、市直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乡镇录用的选调生,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
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