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上班,要离职呢!组长不批还让我自离,我该咋办

如题所述

1、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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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告诉他劳动法内容,他负不了那个责任,你告诉他若告到劳动局,工厂先处理他追问

劳动局会处理这事情吗?

追答

会,并会找工厂询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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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6-06
那就找上一级领导吧。
千万别自离。
自离以后什么待遇都没有了。这可不行。追问

上级领导不管,组长批准了,才行

追答

在就找工厂的人力。
反正自离是不行的。
自己的权益无法受到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