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有人伤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主张如下赔偿:
1、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住院)
2、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残疾补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情况下);
3、精神抚慰金(伤残情况下)、财产损失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合理的费用,且需要有相应的证据佐证。
如误工费,一般需要提供误工(漏发工资)证明、在职证明、事故前不低于六个月的工资流水、完税证明,并且有误工事实(如医嘱,住院记录)。
您、肇事方、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可约好时间地点,协商理赔。如果赔偿方案协商无效,可以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有责情况下,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医疗费赔偿限额是10000,伤残项目赔偿限额是11000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