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药企招董办秘书要求20岁以下,对员工年龄的限制是否属于就业歧视?

如题所述

大型药企招董办秘书要求20岁以下,对员工年龄的限制是否属于就业歧视?这种应该算是歧视了。

用人单位和用工者之间存在着一个双向选择的关系,在你进入一个单位之前,你会通过网络的渠道对单位的规模,行业中的口碑,所选择岗位的用工要求等等在网络上做了功课,进行了了解,你对用人单位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你在去这个公司面试的时候,最后也会向考官询问新工作的大概的工作内容,你的晋升和发展的方向,你的薪资待遇等等这些问题。这个就是你对公司的了解。那同样公司面对你的时候,也是一无所知,那只能从你填写的简历当中,需要你填写你个人的学历、年龄、性别、以前的工作经验等等的资料,来对你进行了解,确定你是否匹配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要求,以此来确定是否录用你这个人。这个是同等的,双向之间的平等了解。如果只是单纯的对用工者的了解,那是不存在歧视的!

如果说存在着歧视,那就是很多企业设置学历门槛,比方本科以上的学历,那低学历者就被排除;设置经验要求,比方同行业同岗位几年以上的工作经验,那刚毕业的大学生就没有优势;设置性别要求,比方出现“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那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设置年龄要求:比方40周岁以下,这样出现了大批的“4050”劳动者找工作难的现象。等等这些一系列的规定的设置,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但是在一定的程度上面也造成了对一部分员工的歧视。特别是在对一些性别,年龄上的限制,如果用工单位有这些的设定,那无形是对一部分人群的歧视。

我觉得在用人的时候最大的歧视是对“是否已婚已育”;要求提交体检报告;这样对一些已婚未育,未婚未育的女性造成很大的用工歧视,甚至一些已婚已育的女性也会被问到是否会生二胎。必须提交体检报告,要求一些功能性的检查。虽然国家也开始对这些方面有规定,但是在面试的过程中,劳动者永远是在一个弱势的地位,这些的歧视,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劳动者。这些完全就是赤裸裸的用工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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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13
不是的。这是因为这个公司在招聘的时候要求年龄是20岁以下的,但这也符合招聘的标准,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更适合从事这个职业,所以并不存在着就业歧视,只不过这个年龄段的人更适合从事这个职业。
第2个回答  2022-03-13
我觉得是属于的,因为年龄大的人并不一定能力是差的,而且年龄大的肯定也更加成熟,做事情细心。
第3个回答  2022-03-13
现在大型的药企招聘员工的过程中会有年龄的限制。我认为年龄限制不属于歧视,这是正常的企业用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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