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一张新银行卡如果该卡设置了免密支付就可以用
pos机刷,否则不可以。
一、捡到他人银行卡(信用卡)后,如果能找到失主,应当及时物归原主,但如果找不到失主,也千万不要使用,因为捡拾银行卡(信用卡)后刷卡使用的行为属于
违法行为,如果刷卡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甚至涉嫌犯罪。
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
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
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资料: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修正)》第五条之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