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也不给抚养费,有权利看孩子吗?

如题所述

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均有权探望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子女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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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3

有的,因为夫妻双方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管是否离婚都必须保障孩子的亲情需要,其中也包括母亲的探视。
女方离婚不要孩子也不给抚养费的前提是男方愿意单方面抚养孩子,并且同意女方不给抚养费,这种情况属于你情我愿的事情,虽然女方的法定义务被男方承受,但女方探视孩子同样属于她的法定权利,在女方不情愿的情况下是不被剥夺的。
所以男方如果不愿让女方探视孩子这样子享受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情况,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这样女方如果觉得不值得自然也就不会要求定期探视孩子增加男方的烦恼,否则女方的任性只是男方自找和纵容的。

第2个回答  2021-05-23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如果双方协定不给抚养费,或者法院判定不用给付抚养费,对方是有权利去看孩子的。因为她并没有违反法律的任何规定。可以不讲就算她不给付抚养费,仍然可以去看。付抚养费和看孩子是两码事。

第3个回答  2021-05-23
女方有没有权利看孩子和给不给抚养费,这个是两个概念,相互之间是不冲突的
也就是说,女方无论什么情况下,都是有权利看自己的孩子的
但是不给抚养费这个方面,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你可以留有一定的证据,当女方不给抚养费的时候,可以向女方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予孩子应有的抚养费
所以,这是完完全全的两件事,首先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女方给予孩子抚养费,其次,女方是有权利探望自己的孩子的
第4个回答  2021-05-23
不给抚养费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去起诉,不给探视孩子也属于违法,也会被起诉,两者不能抵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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