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筋因工伤断裂“具体要看是否能够治好,通常来说如果手指肌腱断裂经治疗后,功能受到影响才能进行评残。只有达到《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除拇指外任何一指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的,才可以评到十级伤残,因此,如果只是肌腱断裂的,不属于伤残,因此按文件规定,只有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
法律分析
”索赔“是指”索取人身损害赔偿“,工伤具有特殊性,用人单位特别地需要对工伤承担无过错责任,确定赔偿金的体系是非常严密的,如果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是不能获得法律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但是如果确实受伤的,《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或停工留薪待遇,这是通过工伤保险的形式达成的赔偿,因为提问信息不足,在此举例,如果是北京的员工的,那么右手食指手筋因工伤断裂,可以享受:
①挂号费、医疗费、住院费、药费,达到标准的予以报销;
②在对应机构住院的,伙食补助费30元/天,到外地就医的,住宿费150元/天,伙食费50元/天,交通费根据发票予以报销;
③停工留薪的,按原来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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