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的证据材料在开庭前,都交了好,还是只交一部分好?

如题所述

1、在立案起诉时不能只交起诉状,不交证据。这样的话,法院无法对案件进行审查,无法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所以,必须连同证据一起向法院提交,更不能在开庭后提交。
2、证据向法院提交一般是有期限规定的。法院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会告知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限。双方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否则的话,证据就不会被法院在开庭时举证。
3、《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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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22
若是证据不交齐,碰到好脾气的法官,可能只训斥你一顿;若是法官不接受证据,也是符合规定的。
第2个回答  2022-03-30
这种情况下,材料证据建议你还是全部上交比较好,这种情况才会赢的可能性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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