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开车致死女友有责任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2
致死的是女友这个因素并不会影响构成犯罪。
题主所述案情既构成交通肇事罪,又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处罚。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是逃逸的话会被判处三至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逃逸导致死亡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个回答  2022-12-09

酒驾醉驾是一种涉嫌危险驾驶的行为,不但会给当事人乃至他人的行车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所以酒驾醉驾也被列入刑事案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近日,江苏南京发生了一起因醉驾致死的交通安全事故也引发关注。原来一名年轻的男子在醉酒的状态之下竟然直接开车从南京赶赴江苏盐城去见女朋友,结果在行车的途中因追尾一辆大货车而导致出车祸不幸死亡,事后男子的父母也就此向法院提出了上诉,认为男子的女友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悉,该名男子是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KTV,事发之前男子也宴请多位朋友和员工一起聚餐,在聚餐期间,男子也喝了大量的红酒洋酒啤酒,然而该名男子在自己醉酒的状态之下仍然要开车去到江苏盐城找女朋友,结果在高速路之上就出现了一起惨烈的车祸,致使他当场死亡,男子的父母在得知儿子的死讯以后甚为悲痛,所以也把悲愤的矛头发泄在男子的女友身上,认为她并没有及时的制止男子,而且当时在路上,男子还和女友进行了10多次的电话通讯,导致男子在醉酒分心的状态之下开车出了事故,所以男子的女友理应要向他们进行赔偿,为此男子的女友也大喊委屈冤枉,声称男子出车祸死亡与自己并没有任何关联,况且事先她也不知道男子竟然驾着车千里迢迢的跑过来。

当然,死者的父母将矛头指向男子女友并且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做法也确实是不合理,毕竟女友事先也并不清楚自己的男友是在醉酒的状态之下驱车前来,也无法尽到一定的提醒义务,所以在此也不得不再三呼吁各位,千万不要轻易的尝试酒驾醉驾,最终还是误了自己的卿卿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