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下发 《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
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自2022年度起,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由 39525元降至 30404元。
1、城镇职工大病保障报销范围是什么?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享受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后, 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扣除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金额后, 超过起付线(不含)的部分,纳入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2、城镇职工大病保障报销标准是什么?
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60%;
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上不封顶。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一个年度结算一次。
3、城镇职工大病保障的起付线是多少?
2022年城镇职工大病保障起付线为30404元。
【举例】
5万元(含)以内的报销额:50000×60%=30000(元)
超过5万元以上的报销额:19595×70%=13717.2(元)
故报销额共计:30000+13717.2=43717.2(元)
4、需要个人申请和缴纳大病医保费吗?
不用申请。
只要是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能按规定享受待遇。
5、需要本人提交报销表格或者资料吗?
职工大病医疗保障报销流程全部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进行信息互联互通, 不需要职工本人申请和跑腿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