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按揭房贷款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按揭房贷款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按揭房贷款如何处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离婚时仅需针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婚后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予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婚后支付首付款按揭购买房产,以共同财产清偿贷款,离婚后同样需要共同还款。
法律分析
在房屋产权确定的前提下,房屋的归属已经很明确,但是房贷的承担又分为三种情况,不同情况的房贷处理方法是不同:1、房屋产权归双方共有,该情况下,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两人共同承担。房屋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的情况包括,婚前二人共同买房、婚后共同出资买房、婚后一方出资买房,这三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都归双方共有,房贷也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后,无论房屋归谁,这个债务都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承担。2、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该情况下,房贷是房屋拥有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结婚前一方出资购买房屋,则房屋产权归出资方所有。离婚后,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增加共有人,则房屋和尚未还清的房贷都归产权人一人所有。3、房屋产权由一方所有转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该情况下,离婚后,房屋归双方中的一方所有,房贷则根据实际情况由获取房屋的一方补偿给另一方。这种情况常见的是婚前买房,婚后加名,这种情况可以看做是一种自愿的赠与行为,房屋产权也变为夫妻共同所有,成为共同财产。离婚后,一般是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和房屋归属,无法解决的,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值来判决。得到房屋的一方偿还剩余房贷,同时还要补偿另一方的损失,主要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钱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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