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增项与注册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如题所述

二级建造师增项证书注册注意事项及流程如下: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09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
  2.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第2个回答  2018-03-09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
  2.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第3个回答  2018-03-09
下面是二级建造师的增项与注册的具体流程,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申请人申请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4、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申报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时的程序:
1、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各县(市、区)建筑主管部门。
2、各县(市、区)建筑主管部门将资料报市建设局
3、市建设局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汇总表连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