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岁的皮皮同居
皮皮通常会在午夜醒过来。从不和我说话,只是起身坐在窗前的沙发上抽烟,在烟雾的缭绕里,她看起来象只疲倦的猫。
“又做恶梦了?”我在黑暗里注视着她。
她轻轻点头,目光流离远处的灯火里。“我梦到顾越了,他叫我的名字,伸着手,要我拉住他,我却站在那里看着,无动于衷。”“都那么久了,你依旧忘不了他?”“是的。”她停顿了一下,回过头来看着我,“也许一辈子都忘不了。
我已经不记得是怎样认识皮皮的了。相遇的时候我29岁,她20岁。那一年,她在上海西南角的一所大学里读二年纪。
“顾越是谁?”我问她。“你喊了13遍这个名字。”“一个男人。”她底着头穿衣服。
“你男朋友?”“曾经是的”,她看起来很平静,神色淡漠,“不过他已经死了。”我张着嘴,却无话可说。
她点燃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那是一场意外。有一天晚上,我告诉他,我爱上别人了。其实那是个谎言。他相信了,在CLUB喝醉了,开车回去的时候,他的车从外环立交桥上飞了下去。”“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我问。
“一年多了。”“你爱他吗?”她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轻轻地抚摸着右手无名指上的一枚精致的镶着钻石的白金戒指。“我曾经以为会是他的新娘。”
我从未想到过自己会和一个20岁的女孩上床。我一直认为不到25岁的女人算不上真正的女人。皮皮也许是个例外。她美丽而且年轻。她看起来很快乐,说话的时候总会很开心的大笑。和她交谈的时候,我总是小心翼翼地,从不谈过去。虽然我从那天起就很想知道,顾越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男人?
有时候,我们会很久的沉默不语。她盘着腿,垂下眼帘,看着手上的戒指,静静地抽着烟。
她的长发遮住了眼睛,其实那一刻,我真的很想问她,你的心里是怎样的一种疼痛?可是她从不表露。一如以往地坚强带着冰冻的冷漠。
戒指在午后的阳光里闪着眩目的光。
皮皮说,钻石有时候多象一滴眼泪啊,阳光整天地照着,却从不会干涸。
说这话的时候,她脸上是微笑的。有时候,我开始怀疑,在她年轻的生命里,那个男人是否真正地悄悄走过。刻骨的疼痛在心里,真的可以那么容易忘却,就象是只需要轻轻的挥挥衣袖。
人老了记忆就是不如从前了。同居的建议,好象是我提出来的。她也没有反对。搬进来的时候,她的行囊很简单,只是带了一大堆的书。通常我上班的时候,皮皮还在睡眠里。逃课对她来说,已经是种习惯了。晚上回家,我会买好便当带回去。我从不指望一个20岁的女孩会做好晚餐等着我。
过早的沧桑
人活着,有时候会很累。尤其是当你活在一个纸醉金迷的城市中,在物欲的深海里,无法呼吸,只有窒息。我对皮皮说,你看我象不象一条快断气的鱼,躺在沙滩上,晒着太阳,宁可死去。皮皮很认真地看看我,笑咪咪地说,“我觉得你更象一只关在烤箱里的白皮猪。”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不知道味道如何,我估计肉会比较老,也许啃不动。”
周末的午后,有时候阳光很好。我们就这样躺在平台上,互相调侃。春天的阳光明媚,散发着慵懒的气息。皮皮这个时候是安静的,她喜欢杜拉斯的作品。〈黑夜号轮船〉,她反复看了几遍。
“你喜欢那种爱情吗?”我问。
“什么?”她从书里,抬起头,不解地看着我。
“小说里描述的爱情啊,从未见过面的两个人,在电话里,就这样爱了一辈子。你相信吗?”“我不相信。”她摇头,轻轻地把书合上。
“哦?那你为什么把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只是好奇,仅仅是对两个陌生人的爱情好奇,没有任何原因。”“很好的借口。”我大笑起来。
她站起身,走到客厅里倒了一杯冰水。坐下来的时候,她问我,“听过《守株待兔》的故事吗?”“呵呵,我记得自己三岁的时候,就会背了。”“其实这也是个爱情故事。”她丢给我一根烟,“想听吗?”我没说话,狠狠地吸了口烟,然后悠然地吐着烟圈。看着它们在风中消散。
“其实那只倒霉的兔子,就象是恋爱中的女人,”她没理我,喝了口水,自顾自地继续说着,“那棵树代表着爱情。”很独特的见解,我说,“我是那个在树边等待爱情的猎人。”“恋爱中的女人通常是愚蠢的,往往会撞得头破血流。”“不过,我建议你们下次撞到树上的时候,最好戴着头盔,这样会好一些。”我一本正经地说。
“戴头盔?”她笑了笑,皮皮的牙齿很漂亮,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她,“可是,你知道吗?那种流血的疼痛的不是来自于碰撞,而是源于这里。”她的手,停留在胸口上,“是心里。你明白吗?”
她手上的戒指折射出的光芒,照映进我眼里,我无法睁开眼睛看她。
“我开始有点喜欢上你了。”我说。
“喜欢我的肉体?”她说完以后,放肆地大笑。
“更甚于你的身体,是你的思想。”我盯着她的眼睛,很认真地说。
皮皮叹了口气,脸上忽然流露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这种表情的名字,叫做沧桑。只是当时我从未想到过它会出现在一张青春的脸上。
灵魂的寂寞是最可怕的。孤独并不可耻。灯光永远穿不透阴暗的墙,所以我无法解读皮皮的思想。
我对她说,“如果用一本书来形容女人的话,你绝对是本晦涩难懂的天书。”皮皮呵呵地笑着回应,“不会吧,你不是总是以经典男人自居吗?你也有不懂女人的时候。”“上帝有时候也会打磕睡,直接导致了夏娃偷吃禁果,更何况我这样的凡夫俗子,对女人当然也会有疑问的。”“那么你想知道些什么?”皮皮歪着头,冲我眨眨眼睛。
“我想知道你现在想什么?”我伸出手去,捏捏她的鼻子。
“答案很简单,”她笑嘻嘻地说,“我现在只想找个地方美美地吃一顿,因为我真的有点饿了。”
上海人家。一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以本地菜肴为主的餐厅。
我们坐在靠窗的桌旁,皮皮张牙舞爪地风卷残云,“说心里话,你的吃相实在是很难看,”我对她说,“不过,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人在饥饿状态的时候,本质都是一样的,不管她是不是美女。”我指了指旁边一桌,一个肥胖无比的女人正把头埋在盘子里,挥汗如雨的工作。
皮皮抬起头,看着我,“老男人,你真的很在乎女人的外貌吗?”“不是只有我在乎,据统计99.9%的男人是好色的,比如说,现在我看着你,胃口就很好,胃口好了身体就会健康,只有健康才会长寿。我想多活几年,所以女人的外貌是很重要的。”“这么说来,我真的要感谢我父母,在20年前的那个夜晚没有白忙。不过如果我很丑,你会喜欢上我吗?”我忽然不知道如何回答她,皮皮就这样笑颜如花地坐在那里,她的美丽是不容置疑的。可是吸引我的难道只是她的外表吗?
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看着窗外如流的人群,不再说话。
我一直是个喜欢在爱情里流浪的人,恋爱的感觉有时候更象毒品,让人沉溺无法自拔。皮皮说,总有一天,你会死在爱情里的。死亡的感觉有时候,真的是很美。我想起了顾越,那个曾经痴痴地爱着皮皮的男人,在午夜里开车疾驰,然后坠落,身体在死亡中碎裂,灵魂逝去如同烟花。
我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场景,那个叫兰的女孩,仿佛站在窗外,用幽怨的眼神注视着我。那年的秋天,满街都是梧桐的落叶。
在喧嚣的餐厅里,我突然停止了思想,一片沉寂。
疼痛。原本以为早已忘却的疼痛,毫不留情地又一次把我撕裂。
有些东西是不可以遗忘的。忧伤无法埋葬。想念是爱情的墓碑,不管时光如何流逝,它总是会在你的心里悄悄地告诉你,你是爱过的,需要永远铭记。
皮皮此刻的心中,又在想念谁呢?
我无从知道。也不想知道。
和皮皮一起的时候我们很少说话,她常常侧着脸,笑着看我。每当这个时候我有种不可名状的局促和不安。不知道这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或者说是我们对彼此的思想都有着看不透的迷雾。
当我们坐在这餐馆里两个多小时之后,看着服务员们忙着收拾其他的的桌子,我们准备买单走人。
皮皮抬了抬手。
我给了她一支烟。
不是不是。这个。她指了指牙签自己拿不就好了。我递给她。
懒阿。呵呵。皮皮笑了。她笑起来有种别样的天真,这种天真与她沉默时的灰暗让我看不清。
皮皮实在是个奇怪的孩子。有些时候她连遥控器都懒的按而宁可看无聊的广告,有时候会为了买一罐咖啡,深夜三点半走几十分钟的路,然后回来说累死了。直到现在,我想我还是无法了解她。
皮皮说,我们之间不会有爱情的。我问,为什么?
因为我们天生就是喜欢孤独的人,就象树和藤可以相互依存,却无法融为一体。
飞鸟和鱼的故事。我在心里苦涩地笑着。
彼此内心的伤痛
初春的夜色,凝重而且粘稠,静止象无法流动的河。皮皮的身体卷曲,象只拒绝飞翔的鸟。
肌肤在冰凉的空气中裸露,苍白柔弱。我把头埋在她的身体里,倾听她的心房在欲望的呼吸里颤抖。抱紧我,皮皮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感觉自己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下坠,拼命伸出手去企图抓住什么,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感。只有风声在身旁划过。
皮皮长发纷乱,如同一只欲望的鸟,不停地振翅,想要高飞。
这一次,她没有叫那个男人的名字。
空闲的时候,皮皮基本上是呆在家里的,心情好的时候,她会去花市,买回一大堆的野雏菊,用整天的时间把它们修剪好,插在大大小小的瓶子里。满屋子都是淡淡的沁香,象空旷的幽谷。
有时候,花买得太多,已经无处可放了,她会把花瓣摘下来,撒在床上,撒在浴缸里,这个时候她的快乐是无法言喻的。我通常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心里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眼前的皮皮是单纯快乐的,我常常会被她简单的幸福久久感动。
只有在黑夜里,在她无法遗忘的梦魇里,她才是是那只迷途的鸟,永远找不到归巢。
皮皮问我,你有没有真正爱过一个女人?
我沉思良久说,是的,有过。
任何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缺口。无法填补,也不会愈合。总是会在深夜里不经意地痛醒。
我的初恋在17岁,我爱着的那个女孩叫做兰。
那是个美丽,如同春天的女孩。
我爱了她七年,耗尽了我一生的爱情。最后她还是出国去了,嫁给了老外。
皮皮摸着我的头发说,可怜的孩子。
我笑了起来,摇着头说,可是真的很奇怪,一个永远都忘不了的人,我却已经不记得她的样子了。
是的,留在我记忆里的只有那些往事了。一首老歌,跟往事干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那么洒脱的。我曾经以为自己可以,但是在无数次的午夜梦回里,依旧听见心房在空寂里碎裂。我知道,我是不可以独自走出往事的深渊了。
我从不责怪皮皮,在欲望的颠峰上,喊着顾越的名字。
因为有时候,在我的脑海里皮皮也会是另外一个女人的脸孔。
无法埋怨别人,是因为自己也曾经痛过。
旧爱相遇
周一的清晨,醒过来的时候,发现皮皮竟然早已起床。我好奇地走到客厅里,她正在餐桌边,做水果沙拉。
我悄悄地走到她身后,蒙上她的眼睛。
皮皮掰开我的手,笑着说,“大灰狼起床了,小白兔做好了早餐。”“今天是什么好日子?”我拉了张椅子坐下。
她递给我一个盛得满满的碟子,调皮地看着我,“你猜猜看啊?”“结婚纪念日?可是我们还没有领营业执照,呵呵,你的生日?你想提前过啊?”我摇着头,表示猜不出来。
“今天是我要离开你的日子。”她一本正经地说,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
食物还在喉管里,我差点噎住,“为什么?”我几乎是大喊出来。
她一脸坏笑,“你舍不得吗?”“说实在的,我是担心你,刚出狼口,又入虎穴。”“就知道你会想歪,我只是去杭州实习一段时间。”“去多久?”“半个月吧,也许更长。”她指了指墙角的旅行包,“上午就从学校出发。”“看来我又要过上快乐的单身生活了。”皮皮离开的时候,亲了亲我的唇,“你会想我吗?”我说,也许吧。话音未落,我忽然感到后悔。可是自己真的会想她吗?
“我以为你会说不,这个答案我已经很满意了。”皮皮笑着转过身去,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黯然的神伤。
下班后,我独自在公司楼下的快餐店吃饭,结帐的时候,我习惯地对小姐说,加一份外卖。
走出店门的那一刻,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咖喱鸡饭,是皮皮最喜欢的。看来今晚它会是我的宵夜。
我低下头去看了看手表,18点20分。在皮皮离开九个小时之后,我开始想她了。
晚上,躺在床上看书,电话响起来。
没想到是玫瑰打来的,玫瑰是很久以前的朋友,她一直是兰的闺中密友。兰离开以后,就不再联系,因为彼此见面多少会有些尴尬。
她问,老猫,过得还好吗?出来聊聊。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啊。呵呵。我笑着说。老猫已经死了,因为兰已不在。
我还是去赴约了。地点是衡山路上那家我们原来常去的酒吧。
酒吧的格调一如往昔。推开门进去的一刹那,心房不经意地悸动着。一直以为自己不再会来这里。满屋子都是兰的痕迹,她的浅笑,她的忧伤,她飘动的长发。
音乐依旧是伤感的蓝调。如诉如泣。犹如尘封的往事轻轻地开启。
玫瑰在昏暗的灯光里坐着。幽雅而且高贵。
她看着我,眉眼里都是笑意。恍若当年。正要开口。身后有人轻轻地拍我的肩膀。回过头去。心跳停止。
从没设想过在这许多年之后,就这样遇到她。时间,地点无法选择。曾经无数次地在梦里想象过相遇的场景。可是如此突如其来的相逢,让我晕眩。
兰在我心里始终都是最美的女人。今晚依旧让我砰然心动。
美丽的敌人是岁月。苍老,死亡。如花的容颜终归是要凋谢在残春里。
她静静地站在那里。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可是却又好象隔了千山万水。我的手心冰凉。在转身的瞬间,却发现心如止水。
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问。
今天早上刚到。她的声音在酒吧的嘈杂里如同天籁之音。
命运就是如此地可笑。皮皮离去的吻别在我的嘴角,唇香未散。
你们都坐下来吧,别太激动,漫漫长夜,还有很多时间。
玫瑰出来打圆场,她问我,“老猫,你喝什么?”冰冻的喜力倒进胃里,隐隐地痛。
“你一点都没变,还是我记忆里的那副样子。”兰注视着我,目光深邃,仿佛要穿透我的灵魂。
我在心里微笑起来,然后一点点在脸上绽放。
一切都变了,爱情是没有脚的,它离开了,就永远不会停下来。
一切真的都已经是往事了。
干杯,为了往事。我举起酒瓶,面对这个我曾经视若生命的女人,安定从容地说。
兰的眼神在迷幻的光线里,变得沉重伤感。她不停地喝着红酒。
玫瑰忽然开始啜泣,没有任何理由。
你哭起真难看。我递了张纸巾给她。今晚的相遇真的是个错误吗?玫瑰嘤嘤地问。
错误?很多事情是无法简单地用对或者错,来判断的。错爱固然是疼痛,可是我们一路走来,无论风雨还是天晴,无论是欢笑还是留泪,都曾经那么用心地相互扶持,在彼此的心里,那段时光永远都会是最美的风景。只要真正爱过,就从不会后悔。
在这一刻,我想起了皮皮。
皮皮说,你是个伤痕累累的老男人。你无法爱上任何人,是因为你惧怕爱情。
现在我突然迫切地想见到她,因为我要让她知道,其实我心里早就有爱情了,一直看不清楚,此刻我已经可以看见她的样子。美丽,单纯象初放的雏菊。
走出CLUB的时候,在上车之前,兰伸出手来紧紧地抓着我,眼角的泪花如同珍珠。可以最后一次吻我吗?她问。
我俯下身去,就象许多年前那个深秋的街尾。第一次初吻。而这一次,我亲吻的是她光洁的额头。轻轻地一吻,没有任何痕迹。
人这一辈子很多事情是注定不可以回头的。物似人非,爱情何尝不是这样。
回到家里,已是凌晨。
满屋子的野雏菊,在这样的一个夜里悄然开放。
皮皮的声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又一次响起,你舍不得我离开吗?
是的,皮皮。我舍不得你。
我们不再会继续堕落,在欲望的深渊里。我们是可以相爱的,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孤独,寒冷,我们需要相互取暖,也许是一生。
守侯爱情
皮皮不在的时候,时光变得漫长起来。扳着指头算算已经是10天了,没有任何消息。她好象就这样消失了,从我的生活里,如同一阵清风。
兰也离开了,在机场打了个电话给我。她问,不知道什么时候还可以相见?
我说,也许是满头飞雪。见面的时候,依旧可以去那间CLUB喝杯咖啡,缅怀爱情。
在多出来的时间里,我也习惯了去花市,买回成捆的野雏菊,学着皮皮的样子,把它们修剪好,插到瓶子里去。这个时候,我通常在想,等到这里每一朵菊花都开放的时候,皮皮就会回来了。
我的房间里常常是很凌乱的,皮皮平时就喜欢坐在地板上看书,听音乐。满地都是各种各样CD,毛姆和杜拉斯的作品。空闲的时候,我开始收拾房间,把皮皮留下的东西,放进她的箱子。箱子在大衣柜的顶层里放着,我拿的时候,它掉了下来。
箱子几乎是空的,打开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首饰盒。
里面是一枚戒指。镶着钻石的白金戒指。这是皮皮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
此刻它躺在我的掌心,如同一滴眼泪,静静地闪着幽幽的光。
我从没有注意到皮皮的那双手,什么时候离开了束缚,变得洁白如玉。
皮皮在摘下它的那一刻,顾越真的只是个影子了吗?沉溺于过去,不如把它好好珍藏。皮皮难道就是这样从曾经残缺的爱情里走了出来,孤单却又无比的坚强。
钻石的光芒是无法遮掩的。
可是皮皮手上那道浅浅的戒痕,在我眼里,还有什么可以比它更动人。一切都已成粪土。爱情有时候真的是很奇怪,不可理喻。
那晚,我独自喝醉了,仅仅是因为开心。
我在暗夜里坐着,等待天明。
如此执着地守侯爱情,只是因为我们同样渴望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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