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申报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区别?

扣缴义务人申报的话应该是按每个月来算,哪个月超了起征点就征税;
那么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按“每个月的实际收入多少来计算”还是“年度总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的每月平均收入来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规定: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本人除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并妥善留存。

简单来说,办理年度汇算有三种方式:即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51个税管家提醒,不管是自己办、单位办,还是请人办,具体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一致的。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1-17
不论扣缴义务人申报还是个人自行申报都是全年累计计算。都是下面的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23
扣缴义务人申报综合所得的年度自行申报区别,扣缴义务人申报综合所得年度的自行申报,他们是有实质性的区别的
第3个回答  2020-05-18

第4个回答  2019-01-17
申报方式包括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请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申报。
1.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在年度自行申报时才能享受扣除,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该种申报方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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