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安局抢手机事实请求法院移交检查院那个部门查处?求解答

如题所述

举报人施有如,被举报象山县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86号,石浦镇台胞医院无职责,和细节造成无数人的死亡原因,象山县石浦镇运以假乱真那到杭州医疗鉴定,这些狗官根本没有把人命生命放在眼里,把人民生命谋去他人的利益,施有如,安事实请求向公安厅查明所有犯罪以据。
被举报,
象山县卫生局包庇怂恿,做出重大阴谋,运以假乱真,办法,帮助非法谋害生命,组织黑社会恶势力,情况确实。

被举报,象山县人民法院陶振明,不查明事实情况,施有如把事实查明一切犯罪证据。毁灭一切证据,运以假乱真那到杭州医疗司法鉴定。还有编造谎言,包庇象山县红十字不法行为。请求省级公安厅依法治国,依照依法处理。如果施有如谎报,把施有如严重处理。
举报人,妻子魏先红在2012年9月11日,被举报象山县石浦台胞医院做胃镜检查,胃镜检查只有3分钟时间,无验血,无切片,无病理送去化验,就这样判定举报人妻子,浅表性胃炎,医生说,需要半年之一年的药治,然后说,饮食方面多加主意,到了2013年8月5日,在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切片病理化验出,胃癌中晚期
,我手机投诉象山县卫生局65761627,过了一会儿来电,运威胁手段,对我说你当心,再后手机打宁波卫生局,给我答夏,从没有答夏,到了2013年8月18号我去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要个理由,找法人代表人:孙忠敏,说找管理人员老许,台胞医院不成认错误还说医十个死多无所谓,我当时很生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医疗卫生法当时可以追究行事责任,
魏先红是职责和细节上造成重大事故,这不是说医生技术问题,是行政上的:造成的,魏先红是重大误诊原因,依法追究,

象山县人民法院审判长陶振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处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第六十九条,宪法131条,还够上黑社会组织恶力手段。请求上级领导省公安厅,查明真实情况,依法处理。追答

关于群众确实有难处告上经济损害,经神损害,施有如写明事实,依据应该要司法机关提起取证,为什么要损害转要会取证,这一点,就是浙江司法部门无理的情况下,我可以说我们不是司法部门,如果事实情况下,可以杀他吗?这些猪狗不如的官员确实是缺德。这些应该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取证,这些是职业上的职责。请求执法部门,依实为正,兵公执法,维持法律公正廉明,正义办事,维护社会平安。请求正义办事,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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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07
当然有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第2个回答  2018-10-07
刑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