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政代扣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已在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单位部分由财政直接合并个人部分缴纳,那么单位部分需要做账吗?怎么入账?若是不做,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对账该提供什么依据?年底决算不也就账表不符了吗?已做分录:(公积金由财政在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此省略实发工资、保险及个税)借:经费支出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贷:财政拨款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