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演讲的特点

如题所述

英语演讲的特点如下:

一、多采用口语。

因为演讲有“转瞬即逝”的特点,因此演讲语言通常用口语,做到通俗易懂。但这并不是日常口语的复制,而是经过加工提炼了的口头语言,做到了逻辑严密,语句通顺。

二、多用双音节或多音节词语。

通常双音节或多音节的词语比单音节词语容易让人听清楚,因为单音节词若用得多,同音相混可能性就越大。只有听准,听众才能有所反映,有所共鸣。

三、多用概括性与具体性相统一的语言。

因为演讲的内容不能太抽象,也不能太具体,所以最合适的语言就是概括性与具体性相统一的语言。概括性语言与具体性语言在演讲中是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

四、多用感情色彩的词语。

英语词汇中也分褒义词,中性词,贬义词。因为演讲本身就是包含感情的,演讲语言也应该是富于情感的语言。用褒义或贬义词能使听众在得到感受之时,引起感情上的共鸣。演讲者只有用感情色彩重的词来传达出自己的感情色,才能使演讲取得较好的效果。

五、多用修辞格。

演讲本质上是一门语言艺术,而语言艺术是离不开修辞的,所以演讲的语言除了准确通俗表现积极思想外,还需要对文字进行必要的润饰,使它生动活泼,具有艺术感召力。修辞格的运用更能突出演讲主题,恰如其分地把思想感情传递给听众。

六、多用洗练精辟语言。

好的演讲“言不在多,达意则灵”。只有用语不繁,字字珠玑,简练有力,才能使人不减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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