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去世后土地承包怎样处理

如题所述

农村老人去世后名下土地应由其户内亲属继续使用,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老人去世销户的家庭整体消亡,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在本村内重新分配签订承包合同。

土地证变更流程如下:
1、农村土地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
2、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
3、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分级审核。
4、审核通过之后,完成更名,下发新的土地证。

土地证变更所需材料:
1、农村家庭的家庭户口薄,新的土地证更换人必须是家庭户口薄成员。
2、农村家庭户主协议书。
3、农村土地地籍调查表。
4、当地农村村集体对新变更人的资格审查意见(村集体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
5、其他由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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