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科目一 是交规,坐在教室用电脑考。
科目二包括桩和道路科目。桩考是贴库移库倒库,用电子杆、专用考试车考,无考官。道路科目主要考坡起、侧方停车、直角转弯、起伏路。在考试场里考,车上有考官。科目三是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专用考试车上有考官。
考科一的注意事项
1、考试前听从考试人员的安排,领取本人准考证并携带身份证,排队进入考场。
2、进入考场后,不得喧哗,不得左顾右盼,保持安静。
3、填写身份证信息后,认真核对,如有问题立即举手跟监考官反映,由监考官当面回答或者帮助解决问题。
4、考试时的坐姿要端正,保持脸部正对机器前面的摄像头,不得遮挡摄像头。
5、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100道题,90分及以上过关,考试合格需要签字后离开。考试不合格达到85分以上,当天可以补考,需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再次考试。
6、遇到电脑或者设备故障,及时举手示意,让监考官来处理,不要自作主张。
7、两次考试都不合格,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签字离开考场,需重新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