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转专业政策2023

如题所述

根据查询官网得知江汉大学转专业政策如下

关于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江汉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校教〔2021〕32号)和《江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江校教〔2022〕22号),现将2022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原因,不宜在原专业学习,需提出转专业申请。患有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附件3)

2.转专业对象

除下列情况外的在校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2)招生时为定向录取及明确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

(3)本人高考时录取科类与拟转入专业招生科类不同的;

(4)本人高考科目与拟转入专业当年在湖北招生选考科目不同的;

(5)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

(6)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

3.转专业实行自愿选择模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4.各专业的转入人数控制在学校公布的人数范围内。

5.每个本科学生仅可填报一个转入专业。

6.本科可转入专业目录及限制条件见《2022年各专业可转入参考人数及考核形式》(附件1)。

7.平转专业本学期进行,降转专业下学期进行。法学、汉语言文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法语、日语、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自动化专业面向非平转可转入专业接受学生降转申请,降转可转入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平转人数。降转报名考试工作预计于2023年4-5月举行。

降转专业同样需满足高考对专业的身体要求。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均要求无色盲、色弱。自动化专业要求高考数学成绩≥100分(满分150)且在江大就读期间所有数学类成绩均≥65分。

二、转专业各时间节点

以下安排时间节点仅适用于平转专业,降转专业下学期另行通知。

1.教务在线公布各专业可转入人数及考核方式,音乐学院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自行发布。

2.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2年11月4日—11月9日在教务在线转专业通知中下载、填写《江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至11月3日未满十八岁的新生家长签字栏必须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转入专业务必严格依照公布专业填写。

报名学生于2022年11月8日-11日9:00-16:30,将申请表交师生服务中心3号窗口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时间调整,以后续通知为准。

3.11月16日,教务处在教务在线上公布所有需考试专业的考试地点与考试时间,同时发放准考证至学院。

4.11月23日前,教务处公布转专业预录取名单。学生转出学院到学籍科领取转专业预录取通知单下发给学生。12月10日前预录取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并按本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参加下学期选课。

预录取学生本学期仍在原专业就读,参加本学期各门课程的期末考试,下学期开学初正式进入新专业就读。

三、转专业录取原则

1.预录取原则

(1)当有效申请人数≤可转入人数,学生直接预录取。

(2)当有效申请人数>可转入人数:

学院自命题科目为笔试考核的专业,按所有科目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择优预录取。

学院自命题科目为面试考核的专业,面试单科成绩满分100分,总分按照“(统考科目成绩×70%+面试成绩×30%)×2”计算,由高到低排序后,择优预录取。音乐学院转专业由其学院另行通知。

2.正式录取要求

(1)平转专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入学以来公共课综合成绩全部及格;

②无违纪舞弊行为,无处分;

③转入理工农医类专业学生的数学类、大学物理类课程综合成绩及格,且其他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不及格科目最多不超过1门;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的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需全部及格。

(2)降转专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入学以来公共课综合成绩全部及格;

②无违纪舞弊行为,无处分;

③转入理工农医类专业学生的数学类、大学物理类课程综合成绩及格,且其他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不及格科目最多不超过2门。

(3)学生预录取但未成功转专业,导致多出的计划不再进行补录。

学生申请转专业一定要结合自身特长、职业发展规划和人生规划,谨慎填报;如成功转专业,原则上不受理退转专业。

3.新生体检结果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如学生申请转专业未录取,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整体情况进行调剂。

四、教学管理

1.转专业学生本学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参加本学期所修全部课程期末考试,所有成绩均如实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纳入绩点计算,记入学籍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条件。

2.学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转入专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选课,选课前应参加转入学院安排的选课培训(到转入学院报到时通知)。

3.转专业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4.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认定,按照《江汉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办法》执行。

5.学生转专业后的学费缴纳,按照《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它事项

转专业过程中,有政策疑问请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咨询,或致电027-84226248向学业学籍科咨询。对于转专业过程中有关违纪问题,可向校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27-84225801。校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不负责转专业政策的咨询。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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